欧盟通过新遣返法规:葡萄牙直接适用,最长拘留期翻倍至24个月
2026年10月1日,欧盟理事会就一份全新的遣返法规完成最终表决。这份文本取代了自2008年起适用的《遣返指令》,重新界定成员国应当如何把没有合法居留权的人送回原籍国或第三国。与指令不同,条例不需要成员国另行立法转化,一经刊登《欧盟官方公报》,次日生效并直接在包括葡萄牙在内的成员国适用。
对葡萄牙来说,变化的分量不小。葡萄牙目前是欧盟内部"下了离境令、人却没有走"落差最明显的国家之一。欧盟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6年第二季度葡萄牙共签发11190份离境令,数量在成员国中排第二,仅次于法国的32420份;而同期实际记录的遣返只有330例,其中40例为强制遣返、290例为协助自愿离境。换句话说,大约每100份离境令只对应3例真正离境,欧盟整体约为每3份离境令对应1例遣返。爱尔兰司法、内政与移民部长吉姆·奥卡拉汉在理事会声明中给出的整体判断是:"大约三分之二被要求离开欧盟的人,实际上并没有离开。"
遣返枢纽:可以把人送往第三国
新规最受关注的一条,是允许成员国把收到遣返决定的人送往非其本国的第三国,前提是与该国存在协议或安排。这类安排只能与尊重国际人权标准的国家签订,其中包括不得把人送往可能遭受迫害之地的"不驱回"原则。如果协议涉及后续再遣返,文本要求必须指定一名独立监督方。孤身未成年人被明确排除在这一机制之外。遣返枢纽相关条款在条例生效后立即适用,不需要等待过渡期。
拘留、离境期与入境禁令同时收紧
拘留期限的调整幅度最大。新规允许为遣返目的拘留最长12个月;如果当事人不予配合,或旅行证件迟迟无法取得,可延长至24个月;若存在潜逃风险,且出现了新情况(例如刚取得旅行证件)使遣返变得现实,还可再延长6个月。作为对照,2008年的旧指令把上限设在6个月、可延长12个月,合计18个月。
离境期的规则也一并改写。遣返决定将给出不超过30天的自行离境期限,或者直接命令当事人立即离境;旧法的区间是7至30天。
入境禁令方面,当一个人被强制遣返、错过离境期限,或被认为构成安全风险时,禁令将成为强制措施,期限最长10年;如能"充分说明理由",可延长至20年。旧文本的表述是禁令原则上不超过5年。被判定威胁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或涉嫌严重犯罪与恐怖主义的人,将面临优先遣返,可以在监狱内拘留、尽可能与普通囚犯分开关押,并可能被处以期限不定的入境禁令。
新规还写入了配合义务:被命令离境的人必须配合主管机关。如不配合,成员国法律可以削减其福利、取消自愿遣返激励,或者施加罚款乃至刑事处罚。此外,法规创设了"欧洲遣返令"这一统一格式,通过申根信息系统共享;承认另一成员国的遣返决定目前仍是自愿行为,三年后进行复审。
对葡萄牙意味着什么,何时落地
除遣返枢纽和少数一般条款外,条例的主体内容,包括新的拘留与入境禁令上限,都在生效12个月之后才开始适用。在此之前,葡萄牙仍沿用本国规则,其中也包括今年9月起生效、设立筛查中心并引入12周边境遣返程序的那部新法。值得注意的是口径差异:葡萄牙新近立法把非刑事外国人的行政拘留上限提高到180天、在特定情形下可再延至360天,而欧盟新规的上限是12至24个月,上限明显更高。
理事会声明没有说明葡萄牙在这份法规上的投票立场,葡萄牙政府也尚未表态是否会寻求签署遣返枢纽协议。由于遣返枢纽、欧洲遣返令这些机制都需要配套的第三国协议与行政能力,实际执行速度仍然取决于成员国的资源投入。
对在葡合法居留的外国人来说,这套规则本身不改变居留、续期或入籍的条件,它约束的是已经被作出遣返决定的人。但两条间接影响值得留意:一是配合义务与入境禁令期限明显拉长,曾逾期停留、后来又被要求离境的人,其再次入境的门槛会比过去更高;二是条例把"入境禁令"从过去的原则性上限变成了强制措施,未来申根范围内的短期访问记录审查会更严。对仍在等待AIMA处理、居留卡已过期但续期在办的人而言,判断自身状态时要区分"卡过期"与"被作出遣返决定",两者在实务中的后果完全不同。
从执行端看,葡萄牙的短板仍集中在收容与遣返能力上。新法把临时安置中心的最长停留延长至180天并可再延一次,但全国床位仅约130个,长期目标是2027年下半年达到306个;实际遣返仍大量依赖自愿离境,强制遣返受他国接收速度制约。新规给了成员国更大的法律空间,但空间能否转化为执行,还要看床位、航班与第三国协议这些具体条件。
本文引用于:欧盟理事会(Conselho da União Europeia)与欧盟统计局(Eurost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