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本查处一起假结婚案:第186条最高五年监禁,真实夫妻如何自证关系
葡萄牙司法警察(PJ)10 月 15 日通报,在里斯本地区逮捕了一名 34 岁的外国男子,理由是有强烈迹象显示他为了取得葡萄牙签证或居留许可而缔结虚假婚姻。案件已移交里斯本 DIAP(调查与刑事检控部门)主导侦查,男子当日被带见法官接受首次讯问,以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后续结果尚未公开。PJ 没有披露其国籍。
根据警方声明,这名男子此前已被法国当局作出驱逐决定,并被录入申根信息系统,标注为需离开申根区。他同时收到过葡萄牙方面的自愿离境通知,却仍在通过这段婚姻谋求居留身份。侦查还发现他持有一张伪造的西班牙国民身份证,借此在申根区内自由流动;出行选择长途巴士而非飞机,警方认为这是为了避开国际机场的边境检查。逮捕时查获一部手机,警方称将用于进一步厘清事实。需要强调的是,他目前只是嫌疑人,尚未被定罪,警方陈述中的内容也未经法庭质证。
这类案件在葡萄牙法律中有专门条文。《第 23/2007 号法律》第 186 条规定,以取得签证、居留许可或欧盟蓝卡为唯一目的而结婚或建立事实婚姻关系,或者以此规避国籍取得规则的,处一年至五年监禁;以反复或有组织的方式促成、安排此类婚姻的,处两年至六年监禁;未遂同样可罚。条文适用于双方,也就是说,葡萄牙籍或欧盟籍配偶同样可能被起诉,并不存在"外国人担责、本地人无事"的分野。同一部法律第 188 条明确,本章犯罪及贩运人口等相关罪案由司法警察侦查,公共安全警察、国民警卫队与司法警察之间负有非法移民信息共享义务。第 186 条自 2012 年以来未作修改,2026 年 9 月为落实欧盟移民与庇护公约而通过的《第 62/2026 号法律》也没有触及这一条。
为什么这类案件近两年明显增多?据此前公开的数据,司法警察在 2025 年新立了 177 起假结婚调查,比 2024 年的立案数高出约 58 起。这与"意向声明"(manifestação de interesse)制度被取消直接相关——过去大量无正规入境记录者依靠该机制留在葡萄牙,通道关闭后,婚姻与事实同居关系成为少数仍可在境内启动的身份路径,审查自然收紧,警方的立案量随之上升。对真实伴侣来说,这意味着家团类申请被要求补充材料的概率上升,审核人员会更仔细地核对共同生活的痕迹。
需要区分的是,法律打击的是"以结婚为唯一目的",而不是"婚姻附带带来居留权"。一段真实的婚姻或稳定的同居关系,不会因为当事人同时获得了居留资格就构成犯罪。判断的落点在于关系的实质,而实质需要证据支撑。PJ 与 AIMA 在家团审查中通常关注几类材料:共同的住址登记与水电燃气账单、联名账户或相互转账记录、日常通信与合影、亲友证言、共同承担的保险或医疗登记、子女相关文件。平时随手留存,遇到补件时就能拿得出来;等到被质疑再回头补造,反而容易露出破绽。
从操作层面看,还有几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共同住址应当是真实的居住地,而不是为了办手续临时挂靠的地址;如果夫妻因工作分居两地,应准备好解释材料,例如工作合同、通勤票据、双方对家庭开支的分担记录,说明分居的原因与持续性。银行流水不宜出现无法解释的大额单向转入,尤其是与"办证费用"时间点高度吻合的款项。若婚姻是在一方收到离境通知、居留被拒或身份即将到期之后仓促缔结,审查会更严格,此时更需要完整的关系时间线,包括相识经过、共同生活的起点与日常安排。
这起案件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涉案男子身上带着法国发出的申根警报。这类警报在葡萄牙居留审查中的效力,近期正被法院反复检验——上诉法院认为单凭警报不足以拒签,要求 AIMA 查明来源并咨询发出国,但同一法院内部对举证责任的分担仍存分歧。对当事人来说,警报的存在往往会同时触发居留拒签与离境义务两条线,处理起来需要律师介入,而不是自行向窗口解释。经济困难者可向社会保障局申请法律援助。
本文引用于:葡萄牙司法警察(PJ)通报与《第 23/2007 号法律》第 186 条、第 188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