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无国籍认定衔接新国籍法:4 年居留即可申请入籍
今年 5 月生效的新《国籍法》把归化入籍的居住门槛提高到 10 年,欧盟与葡语国家共同体(CPLP)国民保留 7 年通道。这一变化被广泛讨论,但同一部法律里还有一条更短的轨道,讨论的人要少得多:通过无国籍身份认定程序的人,只需 4 年合法居留即可申请葡萄牙国籍。随着 9 月 1 日《第 47/2026 号法律》生效,这条轨道第一次有了可以走通的程序入口。
为什么过去这条路径几乎无法使用
在法律定义上,无国籍者并不是一个模糊概念。它沿用 1954 年联合国《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界定:不被任何国家依其本国法律视为国民的人。这一标准在国际法上存在已久,葡萄牙此前也承认这一定义,但缺少一个可以实际提交、审核并作出决定的行政程序。没有程序,就没有可以被正式确认的身份;没有被确认的身份,也就谈不上依托这一身份去计算入籍所需的居住年限。
《第 47/2026 号法律》补上的正是这一环节。它确立了一套法律程序,用来正式认定某人是否属于无国籍状态,明确谁可以启动程序、如何评估、决定作出前适用哪些权利,以及身份获批后的后果,并将这一职权单独赋予融合、移民与庇护署(AIMA)。
4 年轨道的具体算法
真正值得注意的衔接点出现在入籍年限上。修订后的国籍法为无国籍者保留了 4 年合法居留即可申请归化的特殊门槛,而不是 7 年或 10 年。
把两段时长叠加起来,时间线就比较清楚了。按现行程序安排,AIMA 对无国籍身份申请的审查期为 6 个月,案情特别复杂时可延长至 9 个月。一旦身份获批,当事人取得的是两年期可续期的临时居留许可,而 4 年的居住时钟正是从这一许可签发之日起算。将 6 至 9 个月的审查期与 4 年居留期相加,从首次提交申请到具备申请葡萄牙国籍的资格,现实中的时间大致落在 4 年半到 5 年之间——不到一般非欧盟、非 CPLP 居民所面对的 10 年门槛的一半,也比欧盟与 CPLP 国民适用的 7 年更短。
这个差距在 9 月之前并不存在,因为无国籍身份无法被正式确认,4 年轨道也就无法启动。它是两套规则在时间上恰好衔接之后才形成的结果。
等待期间与获批后的身份状态
对申请人而言,程序进行期间的处境同样重要。在 AIMA 作出决定之前,申请人持有有效期为 6 个月的临时居留许可,可根据需要续期,不必处于身份真空状态。身份获批之后,状态的变化较为明显:当事人获得两年期可续期的临时居留许可,以及一份特殊旅行证件。
在权利层面,受益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与葡萄牙公民相当,法律保留的部分是政治权利与出任公职;此外还可获得外交与领事保护。这一点与普通签证或居留许可所对应的权利范围有明显差别。
需要一并了解的是,无国籍身份在制度设计上并非永久身份。当当事人取得葡萄牙国籍、取得其他国籍,或被另一国给予同等地位时,该身份即告终止。
几个需要留意的边界
首先,这条路径的适用前提是真实的无国籍状态,而不是"国籍手续办不下来"或"原籍国行政效率低"。判断依据是是否存在任何国家依其法律将该人视为国民,这是国际法上的客观标准,与当事人主观意愿或证件持有情况无关。
其次,4 年门槛对应的是通过这一程序被正式认定的无国籍者,而不是一个可以自行主张的居住年限类别。居住时钟的起算点落在两年期临时居留许可签发之日,而不是提交申请之日,因此审查阶段的耗时不能计入。这一点在规划长期时间表时尤其关键——如果仅把 4 年理解为从提交申请起算,实际预期会明显偏乐观。
再者,入籍申请本身仍需满足国籍法对申请人的其他共同要求,包括葡萄牙语能力、无相关犯罪记录等条件。4 年门槛调整的是居住年限,不替代其他实体条件。
把这三条放在一起,可以得出一个相对清晰的判断:这条轨道对那些确实处于无任何国家承认其国籍状态、且已在葡萄牙合法居留的人,构成一条实质性的时间优势;而对于不属于这一范畴的一般外国居民,7 年与 10 年的门槛没有变化。随着程序开始运行,AIMA 在实际审查中对"无国籍状态"的认定尺度,以及复杂案件的审查是否普遍延长至 9 个月,将是判断这条轨道实际效率的主要观察点。
本文引用于:葡萄牙融合、移民与庇护署(AIMA)
